重庆市三峡水库信息管理办法
(渝三峡库发[2005]1号)
为了加强三峡水库信息管理工作,为市领导及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实现三峡水库信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和任务
(一)坚持分层次服务的原则。以为市领导服务为重点,同时做好国家有关部门及市级相关部门、区县的信息服务工作。
(二)三峡水库信息管理是市三峡水库管理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反映三峡水库综合管理中的重要情况及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为市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实施领导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紧紧围绕三峡水库管理,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编发信息。
二、工作机构
(一)市三峡水库管理局负责全市三峡水库信息的收集、筛选、整理、综合、上报和反馈工作。
(二)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应当明确一名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加强对本地区或本系统及所属单位三峡水库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
(三)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市里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三峡水库信息管理工作。
2.围绕市领导关心的重要问题,及时做好三峡水库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和存储。
3.有针对性地组织三峡水库信息调研,提供有一定参考价值的三峡水库管理专题信息。
4.做好与国家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三峡水库信息方面的联络工作。
5.负责市领导关于三峡水库信息的批示的督办落实及反馈。
三、工作制度
(一)各区县应当及时主动向市政府报送三峡水库信息。市级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主动向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报送三峡水库信息。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对市政府或上级部门专门要求报送的三峡水库信息,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报送。各类信息均应同时抄送市三峡水库管理局。
(二)市三峡水库管理局适时向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通报信息报送情况。
(三)市三峡水库管理局根据需要组织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的三峡水库信息工作人员之间的工作交流。在依法保守秘密的前提下,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报送的三峡水库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