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移民局、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重庆三峡库区文艺展演周方案的通知
(渝移发[2008]103号)
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移民局、文广新局:
现将《重庆三峡库区文艺展演周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及早发动,精心准备,抓好创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重庆三峡库区文艺展演周方案
今年是我市确定的移民宣传年,为热情讴歌和艺术展示三峡库区在移民搬迁、经济建设、社会文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大力宣传和弘扬三峡移民精神,同时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决定举办重庆三峡库区文艺展演周活动。
一、展演时间
2008年10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和和展演地点另行通知)
二、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移民局、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承办单位: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三、参演单位及剧(节)目构成
万州区、涪陵区、丰都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必须各报送剧(节)目一台;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武隆县、巫溪县、石柱县、主城区和合川区、永川区、铜梁县、璧山县、梁平县、垫江县可采取单独组团或若干区县共同组台的方式确定参演剧(节)目。市主办单位将根据各地报送的剧(节)目及文艺作品创作的具体情况,从中遴选10台左右剧(节)目参演。
四、展演节目的内容和要求
(一)内容健康,主题向上,鼓励地方特色和原生态作品题材,注重节目个性,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形式不限。剧(节)目须反映以“顾全大局的爱国精神、舍己为公的奉献精神、万众一心的协作精神、艰苦创业的拼搏精神、开拓开放的创新精神”为集中体现的三峡移民精神,反映国家有关部委和全国有关兄弟省市积极对口支援重庆库区移民工作,讴歌三峡库区在城镇建设、经济建设、社会文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二)参演剧(节)目须为三峡移民题材,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歌剧、曲艺等。剧(节)目应注重原创,并应为近几年新创作的优秀剧(节)目;或以前创作未曾参加重庆市级以上比赛的作品,经过重大修改,确有较大提高的作品亦可。
(三)参演剧(节)目应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鲜明的地方特色和强烈的时代气息,体现继承传统与发展创新相结合。各地要注意在挖掘原生态艺术的基础上整理、加工,以突出参演剧(节)目特色,提高观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