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全市环保部门政务网络连接有关事宜的通知
(渝环办发〔2007〕2号)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 :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我局将通过市政务业务网,于2007年3月1日前完成与区县(自治县)环保局的政务网络连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尚未完成与当地政务业务网连接工作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请尽快与当地政府信息部门联系,按有关要求办理联网事宜。联网和调试工作应于2月26日前完成。
二、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要指定人员负责网络连接和维护工作,落实网络管理责任,并配合市环保信息中心于2月28日前完成全市环保部门联网调试工作。
请于2月1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联网工作的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入网计算机IP地址(1个)、网关地址报市环保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