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要督促各相关部门切实发挥监管职能,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小区内的流动摊贩、棋牌室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进一步控制噪声污染扰民。
联系人:黄艳文 联系电话:89188707
附件:1.安静居住小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方法
2.安静居住小区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3.安静居住小区问卷调查
4.安静居住小区基本情况表
二○○七年三月七日
附件1:
重庆市安静居住小区区域噪声监测方法
根据安静居住小区的创建特点,结合现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规范及重庆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安静居住小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方法。
一、监测原则
重庆地区居住小区建筑密度高、居住人口密、占地面积小,不宜采取网格式监测方法,依据小区的特征进行代表性设点,采取空间分布少、时间分布长的定点监测方法进行监测。
二、监测设点
1、点位数量:按小区建筑面积的大小在小区内每1-2万平方米设置1个监测点,最少必须设置3个以上监测点位,进行24小时定点监测,每小时测1次,分别测出昼间、夜间时段声级值。
2、点位选择:凡沿交通干线两则的小区,根据GB\T15190-9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划分技术规范>,其监测点位可以设置在小区内部距离道路红线50米以内,所选测点应均匀分布在整个小区的内部,使其有较好的代表性。
计算所有测点的数据按昼间、夜间两时段分别取其算术平均值,以所有测点的平均值代表居住小区区域环境噪声的声级值。
附件2.
安静居住小区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创建小区必须在已建成的环境噪声达标区范围内。
2、创建小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必须达到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CJ3096-93)环境质量I类标准,既昼间不超过55分贝,夜间不超过45分贝。
3、小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居民入住率70%以上。
二、考核指标(总计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