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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全省卫生系统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


  3、卫生监督机构网站域名的命名:jx+设区市名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wsjd.cn。如赣州市卫生监督所网站的域名为:jxgzwsjd.cn。

  4、医疗机构网站域名的命名可参考上述命名的格式,如:jx+医疗机构名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cn。如江西省儿童医院的域名为:jxsetyy.cn。

  (二)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及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应抓紧时间,采用以上格式,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www.cnnic.cn)指定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办理域名,注册成功后交我厅信息中心统一办理备案手续,上述费用自理。

  已建有网站的单位,未符合我厅推荐的域名要求,仍应对以上格式的域名进行注册,并与原有域名解析到同一网站。

  四、加强网站内容保障

  各单位要多渠道扩充信息来源,凡能向社会公开的卫生政务信息,都应及时公开,同时采取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

  适时增设具有本单位特色的专题专栏,加强与公众的沟通,拓展为民服务功能。栏目设置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内容保障坚持“谁主管、谁登载、谁负责”的原则,严防虚假信息,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省卫生厅信息中心应指定统一的数据平台,承载各单位的标准化信息数据。

  五、加强网站安全管理

  各单位建设互联网站必须遵循卫生部《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公安部《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医疗卫生信息服务。

  指定相关科室或部门,落实各项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同时安排专人每日监控网页信息,及时检查安全设施,防范网站、网页被篡改,被篡改后应立即恢复。

  各单位网站建立每年一次的全面安全自查制度,内容包括网络通信安全、病毒检测、网络安全漏洞检测、管理员账号密码变更登记等,所有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

  为了便于监管,各单位的信息网站应放置在本单位或我省卫生系统的服务器上。

  六、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网站建设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改进意见,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在网站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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