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全省卫生系统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
(赣卫信息字[2006]2号 2006年4月6日)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厅《关于加快我省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赣卫信息发[2006]2号)和《关于做好江西省卫生厅网内容保障工作意见》(赣卫信息发[2005]31号)的要求,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和规范全省卫生系统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建设工作,推进卫生信息公开、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现就规范全省卫生系统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管理机构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建设,指定相关的科室、安排必要的人员分别负责本单位网站内容保障和技术保障。同时,积极筹措运行维护经费,本着政府主导、制度保障、专业维护的原则,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可靠的网站运行维护机制,确保网站持续、安全、稳定运行。
各单位办公室是本单位门户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网站内容建设规划、内容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工作,并负责信息的审核把关。
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信息科(中心)是本单位门户网站的技术支持部门,负责网站的技术支持与网站安全保障工作。
二、开展网站链接
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网站的主页与省卫生厅门户网站链接,方便用户访问;栏目链接,是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网站中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省卫生厅网站的相应栏目直接链接,方便用户查询。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的首页链接江西省卫生厅网(www.jxwst.gov.cn)和为民健康网(www.wmjk.net),相同地区或相同性质的单位网站要相互链接。
三、规范网站名称
(一)网站名称采用本单位全称,域名采用以下格式。
1、卫生行政部门网站域名的命名:jx+设区市名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wsj.gov.cn。如赣州市卫生局网站的域名为:jxgzwsj.gov.cn。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网站域名的命名:jx+设区市名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cdc.cn。如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的域名为:jxgzcd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