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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6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强卫生人才工作。认真落实省卫生厅党组《关于加强卫生人才工作的意见》,继续实施“222”卫生人才规划,切实抓好高层次卫生人才、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和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的考核、培养与促进工作。制定《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引进高层次(高学历、高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若干规定》,加大对省外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组织开展20名高层次卫生人才考核工作,适时选派出国考察学习,组织学术技术报告促进会,促进单位培养与个人提高,加快学科整体水平的发展。组织开展97名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注意从中掌握一批优秀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纳入干部人才工作的“三培两建”对象或高层次卫生人才后备人选。组织开展747名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考核、检查工作,了解掌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培养管理情况,促进落实培养措施。切实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考试评审管理办法、(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规划,研究提高农村卫生人员学历层次的具体办法。适时召开全省卫生人才工作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一批全省卫生人才工作先进个人。

  七、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继续开展以“维护群众利益,建设江西卫生新行风”为主题的卫生行风建设活动。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在职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范围。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深入开展向全国卫生战线先进模范人物及柯瑞新、江顺德等我省卫生系统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继续开展“医德医风示范医院”建设,提高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强化医务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将维护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改进服务态度,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卫生部的部署和要求,集中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加强对医疗机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继续开展明查暗访,坚决纠正收受“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完善“卫生行风大家评”活动,通过总结经验,改进方法,提高质量,努力将“卫生行风大家评”活动办成群众信任、社会参与、有公信力的对医疗卫生机构行业作风进行监督和评价的平台。

  严肃查处违纪行为。认真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对举报“红包”、回扣有功人员实行奖励的暂行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行业八条纪律和“六不准”规定的行为。对违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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