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和规范社会资金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发展壮大医疗事业。二是积极推行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应从严控制大型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控制公立医院擅自利用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竞相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兴建豪华医疗场所,严格医院高新技术和设备准入,抑制医疗规模盲目扩张,着力发展农村和社区卫生,着力发展基本医疗和适宜技术,实现医疗服务供需总量和结构的基本平衡。三是改革内部运行机构,规范公立医院管理和人员分配管理,严禁个人收入与业务收入挂钩,不断完善医疗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严格实行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努力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四是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规范招标采购行为,探索医用高值耗材招标采购。五是积极探索促进医疗服务公平,制定对弱势群体的医疗优惠政策。省级和设区市都应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作为转换运行机制的试点,建立济困医院或济困病房,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服务。对济困医院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卫生部门应商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方案,报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清理和规范公立医院开办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对公立医院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病床数不得超过总床位数的10%。公立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弱势人群的特殊困难。
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严格医疗机构准入,规范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加强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严格特殊诊疗技术、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完善医务人员准入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专科医师准入制度。加强临床用药、临床实验室、医院感染管理。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以“群众满意医院”建设活动为载体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探索医院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制定实施我省《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试行)》,建立科学完善的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强化医院院长的职责,制定医院院长的管理目标和管理责任,并严格考核。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并严格管理。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做好医院的评估和巡查。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实行医疗收费及药品价格公开和查询制度。适时召开全省医院管理经验交流会,推进全省医院管理年活动。
加大医疗市场监管力度。继续开展“示范诊所、示范门诊部”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江西省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警示记分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医疗机构管理档案。建立全省医疗机构基本信息系统,促进医疗机构监督和管理规范化,提高管理效率。制定实施《江西省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机构的校验管理。强化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医疗广告市场。贯彻《
献血法》和《
血站管理办法》,完善采供血机构运行机制,提高采供血队伍素质,大力推行无偿献血,提高成份用血比率,确保血液质量和临床用血安全。全面贯彻实施《
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提高护理工作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