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
制定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坚持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统筹安排,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构建以社区卫生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对社区卫生服务稳定的投入机制,调整卫生投入结构, 增加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比例。对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政策,建立规范合理的收支运行管理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认真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第二个“两年计划”,力争2006年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全省80%以上的城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全省80%以上城市居民的目标。继续开展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活动。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开展以岗位培训为重点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江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活动,全省力争创建30个三星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扩大社区老年人健康分级管理试点,继续深入开展城市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强化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标准,依法严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五、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
着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围绕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全面落实《省卫生厅关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若干措施》,抓好已出台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管理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切实控制每门诊人次费用和住院床日费用;积极开展单病种限价试点;在医疗机构推行临床用药“四项制度”,即科室临床用药公示制度、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医师用药情况监控通报制度、实行医师合理用药评价通报制度,促进医院合理用药;认真推行辅助检查相互认可制度,切实保证检查项目的有效连贯性、针对性,合理选择检查项目,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多收费,促进医院合理检查;严格执行《
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收费内部监控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服务收费检查,促进医院合理收费;落实医疗惠民措施,对弱势群体及合作医疗试点县的群众继续实行“三免四减半”等惠民措施。围绕缓解群众看病难,简化就医流程,开展便民服务,努力为病人提供温馨、便捷的人性化服务;实行医务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向患者公示服务信息;推行限时服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种检查、化验、急诊检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