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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意见


  20.市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城市交通状况和物流业务发展情况,加强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有利于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及停靠的具体措施和运作机制,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对有较多车辆的物流企业要依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并为重点鲜活农产品物流配送企业的运输在城区内提供便利。

  21.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城市货运市场的整治力度,整合货运市场资源,规范发展货运市场,鼓励城市物流配送实行品牌化、集约化、网络化经营,培育“城市快运”品牌,引导城市物流配送企业统一标识、统一车型,并实行公司化管理,采用封闭两厢式货车运输。对货运零担、快运业、物流配送专用车辆简化行政许可程序,鼓励短途配送业的发展。对物流企业自用的物流配送车,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优先发放营运证照。

  22.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配套建设村、镇配送网络体系,除专业物流公司配送外,要发挥农村班车小件快运和农村客货运的作用,多层次保证城乡物流配送,确保城乡物流配送的货物安全、环保、高效和通畅。

  九、引进和培养现代物流人才

  23.市人事部门要加快建立物流人才库,优化物流人才结构。重点引进物流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物流技术人才、物流经纪人和经理人等高层次人才,形成完整的物流人才储备机制。对引进的物流中高级技术人员与高级管理人员,按《新余市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余发〔2008〕13号)办理并享受有关政策。

  2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有培训愿望的物流企业及有物流需求企业中搞好在职培训,选择开设有物流专业的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组织企业内部岗位接近和职业技能相近的职工,采取委托培训、订单培训和企业自培等方式进行在岗培训,参加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短期培训、进修、业余学习等形式,尽快培养出一批企业急需人才。

  25.市教育部门要抓好物流人才的基础教育,鼓励和引导企业、行业组织、高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教育机构参与现代物流人才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尽快培养一批熟悉现代物流业务的专业人才,使我市成为现代物流人才、科技、管理等要素集聚的高地。

  十、提高物流业对外开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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