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局关于进一步认真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水利、农业)局,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将于11月1日实施。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是农业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又一部兴农护农的法律。促进农业机械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和有关部门的齐心协力,共同推进。为了认真贯彻实施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市人大将于10月22日召开新闻座谈会,市人大、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的领导将出席并发表讲话。为配合宣传,我局还将于11月1日-7日举办“全市农机法制宣传周”活动,届时,市委市政府领导将在重庆日报发表署名文章,重庆日报首席记者罗成友将采写一系列的专题报道。重庆电视台、重庆人民广播电台等主要媒体将同时进行系列宣传报道。为配合市局的宣传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市农机法制宣传周”活动期间就法律的宣传做出具体安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开辟专栏,发表领导署名文章,广播、电视讲话,访谈,专家座谈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以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这部法律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确保学习宣传活动扎实有效,从而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农护农、依法兴机富民的观念,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关心和支持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另外,各地还可以通过开辟宣传栏,粉刷、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机法律,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农机法律的知晓程度。
本次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应将贯彻实施情况上报市局法规处(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二OO四年十月十日
附:宣传标语(供参考)
1、热烈祝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