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农机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水利、农业)局,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5]95号)要求,结合当地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农机生产作业安全和单位的安全,根据市局专题会议决定,现就“五一”黄金周期间农机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和局各直属单位要把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监管和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对“五一”期间农机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针对“五一”长假期间正值春耕农忙季节,农业机械作业和转移频繁,农机生产安全事故易发的特点,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调查研究部署好本地区“五一”期间农机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完善、落实各项农机生产安全监管和防范措施,做到职能到位,责任到人,措施落实,防范有效。
二、抓好安全防范,消除事故隐患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和局各直属单位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在“五一”黄金周期间,市局将组织安全督查组对局各直属单位和各地农机生产安全工作开展督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主管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心组织开展农机生产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一是要认真组织开展“五一”期间农机生产安全工作督查,确保乡镇、村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措施的落实;二是要认真吸取黔江“4.19”特大事故的教训,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和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方案》,并按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切实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三是要结合当前农业机械作业和农事运输的特点,深入乡村田间、场院,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技术和运行状况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农业机械生产安全;四是继续与公安交警、安监、交通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无牌无证行驶和作业、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疲劳和酒后驾驶(操作)等违法违章行为严肃查处,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特大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