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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农机专业技术称号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为规范评审材料,报送《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一律要求打印,并用A3纸复印(其中:高级一式22份、中级一式15份、初级按当地人事部门要求报送)。

  (四)申报材料所需表格均在《重庆人事人才网/下载专栏》直接下载(网址:www.cqpa.gov.cn)。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 申报转评高级工程师资格者,其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自治县、市)人事(职改)部门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资格合格后,送市工程技术(综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者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审批。

  (二) 申报转评工程师资格者,其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经区县(自治县、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查资格合格后,委托重庆市工程技术农机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者发函通知,由区县(自治县、市)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审批,重庆市工程技术农机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报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备案。

  (三)申报转评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资格者,其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经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查资格合格后,送各区县(自治县、市)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者由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审批。

  四、申报评审时间

  (一)申报时间

  1.高级:2006年1月5日---15日。

  中级:2006年1月5日---2月15日

  2.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派专人向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或市农机管理局职改办集中报送高、中级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者本次转评不再受理。初级申报材料受理时间由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职改)部门自行确定。

  (二)评审时间

  1.转评工程师资格:2006年3-4月(暂定)。

  2.转评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资格:各地自行确定。

  五、其他要求

  开展农机专业技术称号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关于严肃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渝职改办[2002]261号)精神,坚持三级审查、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各司其职的原则,坚持标准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同时,要严肃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查重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确保原农机专业技术称号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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