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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农机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及2006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3.狠抓源头管理
  按照《国务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和农业部《关于集中开展拖拉机及其驾驶员整顿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级农机监理部门在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档案进行清理完善的基础上,组织监理人员经常深入乡间机耕道路,田间地头和院坝,加强对农机手的安全宣传教育,并积极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无牌证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排查,重点查处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违法违章载人行为。同时,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布的《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市局《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度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年检审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严把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发证关及拖拉机登记、检验关。各区县(自治县、市)监理站(所)坚持走村入户的好传统,采取相对集中或分片检验等方式,把检验现场放在乡镇,延伸到田间地头,为机手办理相关手续,实现了“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工作要求,着力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有效地保障了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具有良好的安全技术性能。
  4.积极推进创建农机安全“十、百、千”活动
  创建农机安全“十、百、千”活动,是加强源头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农机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举措。在创建活动中,各级农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在全市开展了以强化源头管理为手段的农机安全“十、百、千”创建活动。目前,在每个区县(自治县、市)都创建了各具特色的“农机安全乡(镇)” 、“农机安全村(居)”和“农机安全示范户”。大足县龙水镇高坡村在创建活动中,专门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及任务,制定了安全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设立了农机安全活动室,开设了农机安全宣传栏,做到了领导小组成员公布上墙、规章制度公布上墙,并向全体村民发送了宣传资料,呼吁农机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农机安全操作规程,自觉运用到农机化生产中去,为创建工作树立了典范。今年,全市共评选确认农机安全乡镇4个,农机安全村(居)20个。
  5.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农用车辆的移交工作
  为使《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进一步理顺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职能、职责,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中“积极稳妥地做好农用车辆移交”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公安局和市局关于农用车辆移交工作的具体部署,按照联席会议工作方案,市农机监理所多次与市公安车管所召开移交协调会,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方案,明确和统一了档案移交工作的具体事项。为保证档案移交顺利进行,市里还成立了3个移交工作督办和指导小组,对全市各区县(市)农用车辆及其驾驶员的档案移交工作进行督办和指导。目前,移交工作已基本结束,全市共移交农用车辆档案4万1千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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