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表一式四份,市农机主管部门、区县农机主管部门、乡(镇)农机管理部门和购机者各一份。
附件2:
通 知 书
:
你提出购置(
)(
)(
)的申请,经审查同意购置。特此通知。
批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件一式两份,申请人一份,批准部门一份
附件3:
合同编号:
重庆市享受财政补贴农业机械使用管理合同
甲方(区县农机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乙方(购机者):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落实国家财政购机补贴政策,加强补贴机械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市农机局《重庆市中小型农机新机具推广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渝财农〔2004〕30号)的规定,自愿购买如下机具:
机具名称
| 机具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价格(元)
| 国家财政
补贴资金(元)
|
| | | |
| |
二、甲方责任:
负责审核购机真实性和合法性,公示购机情况,审查购机票据,并于当年11月底前负责兑现购机补贴资金。
三、乙方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