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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认真开展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一、组织机构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局成立以任大军局长任组长,黄深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农机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活动形式
  全市性“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局组织;区县(自治县、市)和市局各直属单位“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负责组织。
  三、活动按排
  (一)市级活动安排
  1.6月11日,市农机局参加由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文化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主办,在人民广场举行的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宣传活动仪式。
  2.建立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平台。在重庆农机化信息网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创建“农机安全监理园地”,大力宣传各地各单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3.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要积极帮助、指导各级农机监理部门建立农业机械登记台帐,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度、行政违法处理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监督制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4.继续把创建农机安全“十、百、千”工作作为农机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细,推广近年来各地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和作法,扎实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区县(自治县、市)农机主管部门活动安排
  1.围绕主题,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月”宣传舆论氛围。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主管部门要重点组织好6月11日的“安全发展,国泰民安”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大型活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调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普及全新的安全文化理念,传播普及安全知识,积极倡导安全生产、生活方式,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及有关农机安全常识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
  2.认真组织开展农机生产安全工作大检查,确保乡镇、村社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措施的落实。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渝府发〔2006〕14号文件精神,配合公安交警、安监、交通等部门,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并按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切实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二是要组织各级农机监理人员,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按照安全生产“五进”活动要求,开展人性化的安全教育,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农村、学校、家庭。要结合当前农业机械作业和农事运输的特点,组织农机监理人员经常深入乡村、田间、场院,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技术和运行状况的检查和监控,严禁违章使用电动脱粒机,确保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三是继续与公安交警、安监、交通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严肃查处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无牌无证行驶、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疲劳和酒后驾驶(操作)等违法违章行为,力求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 “安全生产月”期间农机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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