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开展“三品”进入市场销售认证产品资质的检查。强化市场准入管理,重点检查各地超市、便利店、专卖店、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领域,要求销售商出具有效的“三品”证书复印件。
(6)开展“三品”专项抽检活动。加强对主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专卖店和超市的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把企业抽检和市场抽检相结合,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率,确保抽检工作客观、真实、有效。(以上工作由绿办牵头)
5、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查
主要检查当地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的划分和调整的情况;制订农产品产地污染防治与保护规划及实施情况;建立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监测档案和抽查制度及实施情况;查处在生产过程中农(兽)药残留行为和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的情况(市农业执法支队牵头)。
6、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检查
(1)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是否落实《关于在全省实施主要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黑农质组〔2007〕2号)要求,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并进行抽查检测。
(2)农产品批发市场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是否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销售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销售行为是否合法规范(市农委市场信息处、产业化办牵头)。
四、行动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开展好此项工作,市农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继庆 市农委副主任
成 员:
李玉山 市农业执法支队支队长
刘国洲 市农委市场信息处处长
邵经祥 市农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鹿 巍 市农委科教处处长
张志伟 市农委绿办主任
叶福成 市农委产业化办主任
张瑞祥 市农委渔政处处长
于凤芹 市农委蔬菜处处长
王焕庭 市农委生产处处长
李茂生 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尹家骐 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市场信息处,办公室主任由刘国洲处长兼任。此次项整治行动分五个组:
(1)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组,由市农委蔬菜处牵头,成员有市农委绿办、渔政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组,由市农委法规处牵头,成员为市农业执法支队。
(3)农业产地环境检查组,由市农业执法支队牵头。
(4)认证产品专项检查组,由绿办牵头。
(5)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企业检查组,由市场信息处牵头,成员市农业执法支队。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必要的领导组织机构,实行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采取有力措施,立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上下联动,重心下移,加强一线监管力量,保证监管人员和经费到位,形成合力开展工作。各地农业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按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部署,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切实履行好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责。
2、集中力量,加大查处力度。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迅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行动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人,依法予以查处,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做到事实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对有失职、渎职和违法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3、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各地要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科学消费知识,利用各种手段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积极与当地宣传部门沟通,立足于维护消费安全和促进农业发展,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应对和处置不实信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