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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的通知

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水利、农业)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市局决定加大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力度。根据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渝农机发〔2004〕81号)、《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农机发〔2006〕65号),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信息宣传工作是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宣传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和督促检查,要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确定1-2名有较强文字能力和较高业务素质的专(兼)职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责任部门经常抓、专门人员努力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不断提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全市农机化工作重点,结合各自实际,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扩大信息宣传,为加快农机化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部门,每月至少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报送政务信息2-3条,每年至少开展1-2次大型的集中的农机化宣传活动;市局直属各单位,每月至少向市局提交1条政务信息。

  三、加强考核,适当奖励。12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将年度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情况总结,连同考核自查评分表上报市局。市局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各单位自评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得分多少提出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和表彰意见,由局审定后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区县和市局直属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附件:1.2006年全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评分表

  2.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情况表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2006年全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评分表

  填报单位(章):          填报日期:

项目

名称

考核内容

基础

工作

(30分)

1.加强组织领导,有明确的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专(兼)职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人员。

10分

  

2.单独建立农机化信息网站,或在农业网、水利农机网站内开辟农机化版块,并链接上重庆农机化信息网。

10分

  

3.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0分

  

工作

开展

情况

(70分)

1.围绕农机化重点工作,利用《农机简报》、《工作通报》、《情况反映》等载体,及时反映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工作建议,扩大信息宣传。

10分

  

2.充分发挥信息网站的作用,栏目设计合理,内容充实,更新及时。

10分

  

3.上报市局的信息数量多、质量好、采用率高。

10分

  

4.围绕农机化重点工作,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

20分

  

5.上下联动,积极配合市局组织的重点信息调研和采访活动。

20分

  

合计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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