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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机部门责任重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发展农机化提供了新的机遇,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很低,与重庆直辖市的地位极不相称,极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努力改善农业落后的生产方式,提高劳动效率和促进农民增收,农机部门责任重大,责任在先。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对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汪洋书记要求“开发生产更多适合重庆特点的小型机具”,鸿举市长指示“农机化要在增量扩面上下功夫”。全市各级农机部门都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性和现实性,认真贯彻中央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各项措施,扎实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二、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进一步明确农机化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明确农机化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原则。一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立足发挥好农业机械科技载体和助农增收作用,找准农机化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二是要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平坝和浅丘地区主要围绕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大力提高耕种收水平,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丘和山区结合特色产业,重点发展将优势资源转化为商品优势的机械化项目。主城郊区要围绕服务中心城市,大力发展直接为城市服务的现代农业装备及技术;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引导,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推进农机化的积极性。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生产生活最急需的事抓起,努力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四是要坚持市场化和社会化观念,不断创新农机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推进农机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

  (二)明确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机化工作重点和发展目标。按照全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和《 “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重庆农机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低的实际,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内,加快发展我市农业机械化,就是要围绕耕种收三大主要环节,按照“抓好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农业机械化”的总体要求,以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通过加大购机补贴力度,加快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研发、引进和推广,不断提高农机装备水平;通过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大引机入渝力度,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努力解决农业生产“三弯腰”;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大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加快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通过加强农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机教育培训和维修服务,抓好抓好农机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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