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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渝农机发〔2006〕7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水利、农业)局、局直属单位:

  农业机械是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载体,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过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这是党中央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也为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和更快的发展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二届八次全委会精神,按照全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和《 “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实施意见》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意义

  (一)农业机械化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是农业生产力的重要标志,农业机械化是生产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第一要务,用先进技术装备武装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必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群众生活条件;必须通过先进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把农民群众从繁重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使其有更多的机会接受教育和提高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逐步优化产业结构和社会结构;必须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经济发展,发挥好农业机械连接现代工业技术和农艺技术的桥梁纽带作用,综合运用农业机械化等措施,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也就更谈不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市委二届八次全委会指出,建设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走农业主体组织化、农业经营产业化、农业生产标准化、农业模式生态化、农业耕种机械化的现代农业道路。农业机械作为农业科学技术转化应用的重要载体和物质基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将担当发展生产、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使命。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已经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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