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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局、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市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重庆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农机管理局长任大军任组长,市农机管理局副局长黄深政、市安监局副局长陈勇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指挥、协调、实施全市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由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罗守军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配合

  开展好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是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的重要任务和监管职责,也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一项工作。为此,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自身职责范围内,积极发挥综合监管的职能,周密安排,努力推进此项活动,将农机安全列入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内容之一,与有关部门一道,督促县乡政府和责任人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切实建立“政府负责,农机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考核制度,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力度。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农机安全生产重要职责,增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作意识,加强与安监、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向公安交通部门通报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检审登记和驾驶证发放以及违章违规处罚等方面的情况,并及时向公安交通部门了解掌握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和违章情况,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工作对策,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推进农机安全工作。通过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努力预防、压降农机事故,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总结经验,积极推进

  各区县(自治县、市)对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每年要组织一次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对好的典型进行宣传,推进工作,扩大影响。市农机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对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区县(自治县、市)进行表彰。

  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67855785

  附件:农业部“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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