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管理局、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水利、农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农机安全生产事关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有关工作措施,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和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现根据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农机发 [2006]1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机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学习宣传贯彻《通知》的力度
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是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平安乡村建设的一项具体行动,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安全生产,保障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通知》的学习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六个一”要求。即: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次“平安农机”知识课。各地要认真组织,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重在创新,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将“六个一”工作内容落到实处。
各地要充分认识“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方案要义,心中有数地推进创建活动,要主动将活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进一步取得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切实把创建活动纳入政府的工作考核目标。同时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乡(镇)村两级管理组织的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力求形成“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支持、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新局面,不断将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二、制订规划,明确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