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肃会议纪律,切实提高会议质量
会议是传达指示、部署工作的重要手段。良好的会议纪律是确保会议质量的重要前提。基层单位参加全市农机化工作会、市局业务工作会,以及市局参加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会议的人员,须坚持做到:
(一)按时报到参会。会议通知有明确报到时间的,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应主动向会议主办部门说明原因。以市政府或市局名义召开的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原则上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参加,不得请假。因出国、市外学习考察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要向市局报告详细事由,并明确相关领导代为参会,经市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未经领导同志批准,不得擅自顶替参会。
(二)遵守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应提前进入会场,集中精力参会,认真参加讨论,作好会议记录,领会会议精神,明确会议要求。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前要自觉关闭手机和其他通讯工具。严禁随意离开会场,不得在会场内抽烟,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在会场来回走动,不得随意交头接耳,不得接听和拨打手机,严禁在会场打瞌睡。
(三)作好会议精神汇报传达和贯彻落实。参会代表回到单位后,要主动作好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或汇报,提出贯彻建议意见,并跟踪掌握落实情况,及时按要求报送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措施等情况。
四、规范系统各类会议,提高行政效能减轻基层负担
(一)统筹安排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凡有区县农机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市局办公室和相关处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凡以市政府或市局名义召开的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一般应提前10天发出通知,以便各区县农机部门安排工作。会议在时间上不得与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发生冲突,同时要做好与市水利、农业等部门工作会议时间的前后衔接,以尽量减少参会领导的往返和等候时间。
(二)严格会议报批程序。为了提高行政效能,减轻基层负担,要大力精简会议,严格会议报批程序,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各处室承办召开的有区县农机部门和直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各类会议(包括以会代训的会议),原则上由有关处室提出会议内容、规模、时间、经费等实施方案,经分管局领导审查同意后,交局办公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紧急性、临时性的会议报局领导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