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部门要将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于10月8日10时前,汇总列表报送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二、继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农机生产作业安全
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要防线前移,重心下沉,把责任落实到基层(科室、乡镇等)、到岗到人,努力强化监管。二要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对参加作业的农业机械,特别是对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旋耕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加强现场安全教育。三要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有关工作要求,加强与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的协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拖拉机的安全监管工作。四要积极配合公安及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无牌无证行驶、作业,不按规定参加检验;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等农业机械“黑车非驾”、违法载人、疲劳驾驶(操作)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五要把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违法违章载人以及局直属单位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作为整治的重中之重,严查督办,全力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格督查制度,严究事故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6]23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紧急通知[2006]37号)及《
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农机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农机发[2006]114号)要求,把各级领导同志带队检查节日期间农机安全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农机生产作业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整改防范。市局六个督查组将对各地进行严格督查。对安全检查督促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各项安全措施不到位和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按党纪政纪规定从严追究领导责任。市局督查组分组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