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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部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


  三是与购机者签订使用管理合同。凡购置价格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补贴机具,应按渝财农〔2006〕20号和渝农机发〔2005〕81号规定填写《购置享受专项补贴资金农业机械申请表》,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下达同意购置通知书,报市农机局备案,并与购机者签订《重庆市享受财政补贴农业机械使用管理合同》。凡购置价格在5万元以上的,填写《购置享受专项补贴资金农业机械申请表》,若是高性能联合收割机则还需按渝农机发〔2006〕38号要求,填写《购置享受专项补贴资金农业机械(联合收割机)申请表》,报市农机局审批后下达同意购置通知书,并与购机者签订《重庆市享受财政补贴农业机械使用管理合同》。

  四、做好实施工作总结

  内容主要包括:实施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具体做法、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并于11月底前报送市农机局科教处。

  附件:重庆市2006年部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重庆市2006年部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情况统计表

中央补贴

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

水稻插秧机

耕整机

受益农

户数量

 

农民自

筹资金

 

县级配

套补贴

 

县级工作经费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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