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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填报2006年农机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年报的通知

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填报2006年农机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年报的通知
(渝农机发〔2006〕14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水利、农业)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填报2006年全国农业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年报的通知》(农办人[2006]98号)精神,现将2006年重庆市农机系统国有单位人事劳动统计年报表印发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填报、汇总及分析工作。

  一、市局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地的部门及国有单位报表的填报工作,并负责审核、汇总及分析。鉴于多数区县(自治县、市)已完成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工作,经与市农业局商定:如乡镇农机站已合并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其农机岗位人员由农业局系统按表列农机化人员情况统计上报;如乡镇农机站尚未合并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则继续由农机主管部门统计上报。

  二、各统计汇总单位须报汇总软件生成的上报盘一张,计算机打印表一份(用A4纸打印)。同时,要在认真总结和分析本单位统计年报工作和统计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综合分析材料,一并报送。

  三、2006年的统计报表(附后),指标解释与原来一致。汇总软件沿用2005年新开发的软件。技术咨询与工作交流请登陆“中国农业人才网”(www.agrihr.gov.cn)“全国农业人事劳动统计”专栏。请填报人员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填报和汇总,确保完成统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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