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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做好2007年农机春耕生产工作的通知


  七、做好农机化生产作业进度统计工作

  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农机化统计报告工作。从3月1日起至5月31日春耕生产结束,每月1日和15日向市局管理处报送《农机春耕生产作业进度表》。同时,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推荐好的典型,做好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和总结报告工作。

二○○七年三月二日

  附件:

  农机春耕生产作业进度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1、计划机耕面积

万亩

 

 

  实际机耕面积

万亩

 

 

2、计划春播面积

万亩

 

 

  实际春播面积

万亩

 

 

  实际机播面积

万亩

 

 

其中:机播玉米

万亩

 

 

   机播小麦

万亩

 

 

   机播(插)水稻

万亩

 

 

   机播其他作物

万亩

 

 

3、机械浇(灌)地作业面积

万亩

 

 

4、已检修农机具

万台套

 

 

5、已投入农机具

万台套

 

 

主要工作经验及存在问题(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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