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副处级以上干部任免一律由厅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其中《江苏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第二款中规定的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任免,在市局党组(党委)提出人选后,仍应按有关干部管理规定程序由厅组织考察任免。此类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人事档案由厅委托市局管理,同时将档案附本报厅。
第八条 各市局、厅机关处室、厅直属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的最高任职年龄,处(局)级正职为58周岁,处(局)级副职为56周岁。上述干部到龄的当年,无特殊情况应改任非领导职务。虽不到最高任职年限,但由于工作需要或身体原因,也可提前改任非领导职务。
第三章 竞争上岗
第九条 竞争上岗的原则
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用人透明度,选用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得硬的干部。
第十条 竞争上岗的分类
竞争上岗分为全岗竞争和缺岗竞争。全岗竞争是指现职正、副处长所有岗位的同时竞岗;缺岗竞争是指部分岗位空缺时进行的竞岗。
第十一条 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
竞争上岗的职位为正、副处(局)级领导职位和厅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职位,在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可参照进行。
第十二条 竞争上岗的对象
竞争正处(局)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应为现任同职务层次或担任副处级职务2年(含)以上;竞争副处(局)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应为现任同职务层次或担任正科级3年以上。均应具有5年以上工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符合任职年龄要求。
第十三条 竞争上岗的程序
(一)制定方案。在厅党组领导下,制定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
(二)公布职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竞争上岗职位及报名条件。
(三)公开报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厅人事处提交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厅人事处对报名人员逐个进行资格审查,报厅竞争上岗工作小组审定竞岗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