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事局编委办关于开展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哈人发〔2003〕41号)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事局,编委办:
根据省人事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人事编制工作实际,现将2003年“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为原则,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结合建设“五型”机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树立人事编制部门廉洁、务实、高效、诚信的良好形象,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评议的内容
(一)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情况;
(二) 加强作风建设,执行纠风工作责任制情况;
(三)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服务的质量、态度和提高效率方面的情况;
(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廉洁自律情况。
三、评议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采取单位自查自纠和社会评议的方法,通过进行社会承诺、公布举报电话、明察暗访、进行服务对象调查和社会调查等形式,发现和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解决重点问题。
(二)2003年“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于5月-11月进行。
四、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使这项活动落到实处,各区、县(市)、开发区人事局要成立行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把这项活动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思想、促进工作,边查边改、边制定措施,纠正不正之风。
(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开展“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在治本上下功夫。要着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措施,抓出成效。
(三)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应制度和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并将方案报送市人事局机关党委。要积极探索和建立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使纠风评议工作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