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税务、物价、国土、建设、规划、财政、劳动、民政、老龄等部门要制定优惠扶持政策,为境内外企业和个人开拓广州老年消费市场,发展老龄产业创造良好的配套环境。鼓励和引导他们投资创办经营性老年经济实体,研制开发适合不同层次老年人特点的产品和服务项目。通过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参考先进做法,研究制定广州老龄产业政策。
(五)大力推进社区建设与发展,做好社区老龄工作
依托社区切实抓好老年人的管理与服务,完善社区组织结构。基层党政和社区领导班子中要有专人分管老龄工作,认真做好社区发展计划,把社区老年服务设施、福利设施和活动场所设置以及为老服务纳入规划,建立一支专、兼职和义务工作(志愿)者相结合的社区为老服务工作队伍。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社区老年人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建立社区老年议事会议制度,由社区管理者、属地单位、社区老年人等有关人士定期交流、商议社区重大的老年事务,并向社区居民公布社区老龄事业发展状况,吸引公众参与。
(六)认真落实并完善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
进一步落实《
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在调研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适时研究、完善该办法。政府职能部门要在深入实践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对老年人实行优先、优惠、优待和减免有关费用政策,形成系列配套的老年人优待政策,惠及更多的老年人。
(七)加强老龄科学研究与教育培训
充分利用华南地区中心城市的学术与教育资源优势,发挥广州老年学会作用,进一步联合高校、科研等单位共同加强广州老龄科学研究与教育培训;组织与国内外有关城市及组织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开展老年学、老年医学、老年护理、社区服务等专业课程的教育;举办老龄工作干部业务培训班;开设适应老年人各层次需求的老年专业班;为各类学校对学生开展尊老爱幼等思想品德教育提供服务。
(八)建立老龄事业统计与信息系统
将老龄事业信息化列入广州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一项内容。研究制定老龄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应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全市老龄事业信息采集、处理、发布系统,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掌握人口老龄化动态、制定与调整政策、行政管理等提供服务。
(九)完善考评和激励机制
本规划是全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指导性文件,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并督促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据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检查评估规划的实施情况。要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规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认真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