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目标
以努力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为目标,重点解决我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健全新建区和合并区老龄工作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建立适应人口老龄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老龄事业投入机制;推进从面向少数特困户到面向全社会、由传统的救济型走向现代的福利型、以资金保障和管理服务保障为主题的老龄社会保障体系;创建社区老年人管理机制与服务体系;加强老龄问题的战略研究与政策研究,完善老龄政策体系,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改善和提高老年人物质与精神文化生活,把老龄事业推向一个与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三)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把老龄事业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第二,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以社区为依托,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市现代化和市场化发展要求,政府、社会、家庭、社区居家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
第三,坚持保障老年人物质生活与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相统一。提高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生活生命质量,做好老年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倡导积极向上、科学、文明、健康的老年生活方式。
第四,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运用市场机制发展老龄产业,大力开拓老年产业市场,加速老年服务业的社会化和老龄产业化进程。
第五,坚持政策导向、法律约束、道德规范和组织保障相结合。重视舆论引导,建立并完善一整套配合有序、统分适宜、高效灵活、面向基层的老龄事业发展的新型运行机制。
三、任务和措施
(一)经济供养
1、任务
建立政府、社会、家庭相结合的经济供养体系,多渠道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城镇将通过社会保险等形式,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老年经济供养系统。农村通过鼓励基层发展多种形式的保障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地保障、家庭赡养和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农民养老保障体系。确保老年人口生活水平随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2、措施
城镇将通过社会保险等形式,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老年经济供养系统。建立基本养老金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工资水平挂钩的合理调节机制;完善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机制;在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面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各种补充养老保险,并制定有效的措施鼓励个人养老储蓄,逐步完善老年养老保险体系。
农村通过鼓励基层发展多种形式的保障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地保障、家庭赡养和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农民养老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家庭赡养协议”制度;试行农村退休金,股份分红制度,积极发展养老互助金的社会化养老补充形式,发展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提倡个人养老储蓄,支持低龄、健康老人积极参加生产活动,提高自养能力;进一步完善以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为内容的“五保”供养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