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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事局关于2005年全市人事编制工作要点

  9、进一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总结松北区体制试点工作经验,加强对社会热点反映出的体制机制问题的研究,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事权合理划分,探索建立与职能调整相适应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体制;全面清理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协同有关部门抓好电子政务建设。继续深入研究农村税费改革新形势下乡镇政府转变职能、事业中心职能定位、中介机构设置、县(市)派驻乡镇机构管理等问题,进一步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
  10、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对行政审批职能消亡或弱化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调研并提出调整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抓好事权下放工作,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部门职能,研究建立机构编制督查机制。
  11、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要继续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及处级领导职数的增长,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证》管理制度,防止机构编制的膨胀。研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机制,探索建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编制动态管理办法,会同组织、财政、劳动等部门,继续完善事业单位联动管理制度,构建机构编制、人员流动、工资管理、综合计划、出口管理、财政经费、社会保险等内容的联动网络管理体系。继续做好机构编制微机化管理,力争年底前实现市、区、县(市)机构编制管理微机化。做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试点以及培训工作,做好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工作。
  四、以提高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为落脚点,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12、加强公务员考录工作。继续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严格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加强考录工作骨干和面试考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考试科学化水平,完善监督约束机制。根据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继续清理全市各级机关违规进人问题。继续实行新录用公务员宣誓上岗制度。
  13、创新公务员管理制度。待《公务员法》出台后,积极做好宣传、贯彻及相关单项法规落实工作。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全面落实《哈尔滨市国家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加强对各单位考核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强对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评定的监督工作,严格兑现奖惩规定,探索建立服务对象评议公务员制度,规范公务员从政行为。在市政府机关中研究、探索“聘任(雇员)制”等新的用人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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