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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三)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编制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在编制程序上,积极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衔接协调、论证咨询、公布、评估等有关制度。

  (四)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协调。搞好全省“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与国家各类规划的衔接,包括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布局和重大政策等。省发改委、省统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省“十二五”预期指标的测算,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增强规划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作用。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强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相关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的相互衔接。总体规划纲要审议通过后,要进一步加强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全省总体规划纲要、国家专项规划的衔接,保证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和实施。各市州总体规划草案要先报省发改委,与全省“十二五”总体规划衔接一致后,再经本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报省发改委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以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的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负责规划编制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州要加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规划编制的协调工作。

  (二)组建专家队伍。聘请省内外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全省“十二五”规划专家咨询组(见附件2)负责对全省“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草案及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出具论证报告。

  (三)落实规划经费。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由编制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后列入部门预算。

  附件1:
甘肃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冯健身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赵 春 省发改委主任
  张勤和 省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成员: 
  周普生 省委政研室副主任
  蒋江川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孙晓文 省发改委副主任
  马自学 省财政厅副厅长
  梁文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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