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DP-J2003型路牌制作安装技术规范
(广州市地名委会办公室 二OO三年十二月)
前 言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名标牌 城乡) (GBl7733.1-1999)确定,作为广州市路牌制作安装规范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由广州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广州市现代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参加起草。主要起草人:程新生、罗万勤、杨海清、陈丽华、陈左燕、吴海慧、韩晓峰。本规范由广州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路牌的牌面布置、文字书写、制作尺寸、材料选用、制作工艺、安装要求等。
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路牌的制作、安装、流通、使用和监督检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下列标准如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使用最新版本。
GBl7733.1-1999 《地名标牌 城乡》
GB/T16159--1996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17748-1999(铝塑板)
Q/JKSD003-1997 (有机硅酮密封胶)
GBl8581--2001 (原子灰)
3 定义
路牌(road name plates):指标示较宽道路(明确划分机动车道和人行便道)名称的地名标牌(place name plates)。
4 要求
4.1 牌面布置
4.1.1 牌面布置分上、下两个区域,以不同颜色区分(见图1)。
4.1.2 牌面上部区域用于标示主项内容,即路牌所在道路的汉字名称和汉语拼音。
4.1.3 牌面下部区域用于标示副项内容,即指向道路的汉字名称和汉语拼音以及指向方位。
a)指向道路:指所在道路延伸直对的下一条道路名称,如吉祥路的南指向道路为教育路(见图2);如遇丁字路口,则改用横向的道路名称,如吉祥路的北指向道路为应元路(见图2)。
b)指向方位:指指向道路相对于所在道路的方向 (仅用东、西、南、北四个方向表示)(见图3)。当不便确定指向时,改用箭头代替(见图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