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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灾区重建家园工作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灾区重建家园工作情况的通报
(粤民救〔2005〕21号)


各有关市民政局:
  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民政局把重建家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全力以赴,认真抓落实,促进度,以确保全倒户灾民在国庆节前入住新居,重建家园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现将全省重建家园工作的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建家园工作进展情况
  经核查,在今年6月份的洪涝灾害中,广州、韶关、汕头、河源、梅州、惠州、江门、汕尾、阳江、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4个受灾市共有23499户需要重建家园,截止到9月22日,20509户已动工重建,约占总数的87.3%,其中12949户已经竣工,约占总数的55.1%。
  在全省受灾群众中,接受省财政资助重建家园的灾民共有22907户,其中全倒户有11296户,重危房户11611户。截止到9月22日,有20172户动工重建家园,占总数的88.1%,其中的12820户已竣工,占重建家园户总数的55.97%,全倒户8752户竣工,占全倒户总数的77.5%。
  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肇庆、清远、云浮8个重灾市共有20646户需要重建,其中全倒户9598户,重危房户11048户,重建家园工作按照先全倒户、后重危房户的次序推进。截止到9月22日,8个市有19428户动工重建,占8市重建家园总数的94.1%,其中8367户全倒户已竣工,占重建家园总数的40.5%,占全倒户总数的87.2%。按照动工户数占重建家园总数的比例排列,8个重灾市的顺序依次是云浮市、河源市、肇庆市,韶关市、惠州市、清远市、梅州市、汕尾市。重建家园竣工户数比例较高的依次是云浮市(523户,占总数的100%),河源市(8670户,占总数的86.4%,全倒户基本竣工;3280户灾民入住新居,占重建家园总数的32.7%),肇庆市(1169户,占总数的67.5%,占全倒户的67.6%),韶关市(890户,占总数的34.6%,占全倒户的62.4%)。
  在重建家园工作中,各地把灾民新村建设作为重点,精心规划,抓紧建设。截止到9月22日,全省纳入规划的68个灾民新村,已全部动工兴建。规划户数2131户,动工户数1904户,比例达到89.34%。
  二、各地主要的经验和做法
  各受灾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推进重建家园工作。河源、云浮、肇庆等市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促进了重建家园工作的进度。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河源、云浮、肇庆等市都是在灾情刚结束,就开始部署重建家园工作。各市的市委书记、市长经常过问重建家园工作,凡是召集各县区领导开会,必然一再强调重建家园工作,并不时带队检查督促。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各受灾市、县纷纷成立机构,下发文件,规定重建的范围、对象,建设方式及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和分配、拨付办法,规划和选址要求,建设进度和质量要求,责任和奖励办法等等,为重建家园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引。
  (二)落实责任,促进重建家园工作
  河源、惠州市把重建家园工作成绩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体系,为重建家园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人员保障;河源市明确每个县处级单位、科局级单位包若干户困难灾民,县区、乡镇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干制,使每个全倒户都有干部联系;各县普遍采取镇领导包村、驻村干部包户的做法,将重建责任落实到人,层层抓落实,户户有跟踪;各市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对重建工作进度、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通报,对连续不达标的县、区领导通报批评;发布工作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馈进度情况;通过节日慰问促进灾民新村建设,极大地促进了重建家园工作。
  (三)实行政策优惠,降低群众重建家园成本
  各地的国土、建设、税收、规划、物价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重建家园优惠政策,促进重建家园工作。多数地方如河源、惠州、肇庆、清远、云浮市规定,凡是重建家园的手续,一律进入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凡是重建家园的,免收一切费用,包括证件工本费。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为受灾群众减免了10%-15%的建房成本,极大地提高了群众重建家园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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