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下达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追加资金的通知
(渝农机发〔2007〕116号)
各有关区县(自治县)农机(水利、农业局):
今年,中央财政加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力度,追加我市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1500万元,使我市的中央补贴专项资金达4300万元。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追加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农办财〔2007〕130号)要求,我市制定了《重庆市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追加资金使用方案》,并报农业部、财政部核查。现将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追加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责任
针对追加补贴资金计划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实际,各地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完善方案,强化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部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任务完成,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有效作用,保证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让农民得到真正实惠。
二、录入信息
对已购置的农业机械进行登记、编号、建立机具档案,按照市农机局《关于安装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进行系统调试,录入相关信息并形成上报数据,于11月16日前报市农机局科教处,同时交一套A4纸质报表。
三、加强监管
各地农机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监管,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骗取、套取农机补贴资金、倒卖补贴机具和加重购机农民负担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一是实行购前申报;二是签订购机合同;三是进行受益公示;四是建立档案信息;五是实行牌证管理;六是加强信息沟通;七是作好喷漆标记。
四、总结经验
内容主要包括:实施情况、主要成效、具体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并于11月16日报送市农机局科教处。
联系人:李树平 联系电话:67855798(传真)
E- mail:kjc@cqnj.gov.cn
附件: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追加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