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渝农发[2008]218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水利、农业)局,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业和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人[2008]30号)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8〕42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农机主管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
二○○八年五月四日
重庆市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业和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人[2008]30号)要求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市农机化办公室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当前全市农机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了梳理分析,研究制定了我市农机生产安全重大危险源的防控监管工作措施,决定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市农机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督查行动”),并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百日督查行动”,推动全市农机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制度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紧紧围绕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这个中心,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源头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狠抓隐患治理整改,依法加强农机安全监管,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为确保今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行,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