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切实加强水稻机收期间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监理站(所):
大规模的水稻机收作业即将在我市展开,做好今年的水稻机收工作,对于实现粮食丰产丰收,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物价稳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和粮食生产的一系列政策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水稻机收作业的新形势、新任务,采取更直接、更有力、更扎实、更有效的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抓好水稻机收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各地农机监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对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工作,要针对水稻机收工作的特点,结合当前正在全市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到辖区内的田间、场院和乡村机耕道等农业机械作业、转移场所,加强对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和运行状况的检查和监控,严禁违法违章使用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技术装备,加强农民机手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积极协助推广部门做好机收作业的组织和服务工作,保障水稻机收工作安全、有序推进。机收期间,市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要抓好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检验工作。各地一定要抓住联合收割机返乡参加机收作业的大好时机,坚持进村入户的好传统,组织监理人员深入田间、院坝等联合收割作业和转移场所,现场为联合收割机办理登记和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手续,进一步提高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和检验率,坚决从源头上杜绝未检、漏检、检验不合格或牌证不齐的联合收割机参加机收作业的情况发生。
三、要密切配合,抓好协调服务工作。要密切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对农机跨区作业期间的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加强管理,严格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和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处理农机安全事故,制止随意上路拦机、截机行为,依法打击敲诈、抢劫机手等行为。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农机跨区作业证发放管理规定,坚决贯彻免费发放的原则,严肃查处以培训费、服务费、中介费等各种名义搭车收费、变相收费行为。请各区县农机监理机构在12月31日之前,将2008年联合收割机及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情况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同时,各级农机监理人员要深入机收第一线,搞好服务工作。由于机收时间紧迫,联合收割机可能会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各级农机监理人员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深入机收第一线,积极化解机收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协调处理机主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及时反馈机收第一线的信息,保证机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安全监管就是服务的意识,通过开展“送一瓶水一片药,赠一张毛巾一句问候,发一份图一张卡”等活动,组织对参加跨区作业的机手进行慰问。为参加跨区机收的驾驶(操作)人和作业人员提供联合收割机维修、天气预报、收割信息等服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环境。宣传工作是做好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影响、争取支持、推进工作、提供服务的重要手段。各级农机监理机构一是要落实责任,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农业机械安全作业规程和安全生产常识,在第一时间把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到农机手和广大群众中间,进一步提高农民安全意识;二是要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传媒,大力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宣传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在水稻机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社会各界对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要采取有效形式,捕捉新闻亮点,挖掘新闻题材,培育新的宣传亮点,及时报道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典型事例、优秀人物及先进经验;三是要以《简报》、《工作通报》、《情况反映》、《调查报告》等形式,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信息,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争取领导,求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