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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救治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救治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京卫急字[2009]37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疗机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急救中心、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
  入冬以来,我市气温骤降,因使用煤炉等直接燃烧取暖设备而引起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时有发生。近期,市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协调小组召开2009-2010年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动员部署会,对本年度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为做好今冬明春我市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和救治工作,现就落实卫生部门职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防范和救治工作
  各区县卫生局和有关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和《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卫生应急技术方案(试行)》(京卫急字[2007]1号)的要求,认真布署落实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和救治工作。
  二、加强一氧化碳中毒患者的急救转运和医疗救治
  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抢救一氧化碳中毒患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急救车辆、急救人员、设备、物资及时到位。所有设置高压氧舱的医院作为一氧化碳中毒患者重点救治医院,要保证高压氧舱开舱,及时有效救治病人。中毒病人经现场急救处理后,尽可能转送至有高压氧治疗条件的医院进行治疗。
  三、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知识宣传
  各区县卫生局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公众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和媒介,普及防范知识,提高公众自身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切实做好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信息报告工作
  各区县卫生局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病例的网络直报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病例报告的管理和统计工作,并于每月15日、30日(31日)向市卫生局报告全市18个区(县)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累计发生情况,包括各区县发生起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死亡病例注明姓名、死亡日期、所属区县等信息)。对构成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要按照突发事件报告要求,在向本区县应急办公室报告的同时,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通过区县卫生局应急值守网、市卫生局应急办公共邮箱或传真向市卫生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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