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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构建网络平台
  建设完善专门业务网络平台,依托政务专网、电子监察专网,纵向贯通市、县(市、区),横向延伸到经济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和公用服务部门;建设完善外部业务网络平台,依托互联网,建设面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政策宣传等处理公开信息的业务网络;建设完善内部业务网络平台,依托市纪检监察信息网,纵向贯通市、县(市、区),横向延伸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逐步建成覆盖全市的科技防腐网络平台,实现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业务协同、资源整合与共享。
  (二)建设业务应用系统
  1.建设电子政务服务系统。(1)打造“阳光政务”。按照“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的要求,网上公开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避免出现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市级部门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程序、规则、标准和结果都要逐步实现网上公开。(2)规范行政行为。积极开发内部业务管理和监督系统,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相互监督制约,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贯穿于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流程之中。(3)扩大网上服务。建设面对企业、群众的电子服务系统,逐步推行企业登记注册、项目申报审批、个人公共事务办理等各项政府业务网上受理和办理,大力推进跨部门、多环节的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建设,防止因互相推诿、效率低下带来的消极腐败现象。
  2.建设电子监察系统。(1)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规范审批事项,依法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凡是能够纳入大厅办理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大厅集中办理;推行网上审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流程优化,编制软件程序,实行网上办理;实施电子监察,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安装音频、视频电子监控系统,设立群众满意度测评器,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和办结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2)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实时监督系统,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产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药品集中招标和医疗器械采购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实行全过程监督。(3)公共资金监管电子监察。研发应用专项资金公开运行软件系统,设置资金追踪、统计汇总、预警报警、监管联运等功能,把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网上运行,实现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验收、审计等环节的动态性、全过程、全方位监控。(4)相关电子监察。开发使用扩大内需项目电子监察系统,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电子监察。研发建设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政府投资项目、安全生产、规划违规调整容积率和违规变更用地性质“两个变更”电子监察系统。
  3.建设舆论监督电子系统。(1)研发应用网络反腐舆情监控系统,自动实现与主流网站搜索系统的对接,加强对网评、跟帖、博客等网上反腐舆情的跟踪监控,注意从中发现和排查案件线索,及时作出回应。(2)完善网上举报投诉系统。依托“济南廉政网”,开辟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设立“网上举报”、“效能110”、“反腐时评”等栏目,纪检监察机关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反馈。在省“明镜信息网”实名注册,安排专人受理和处理网络信访件。(3)建立廉政信息系统。建立包括廉政档案、出(国)境审批、个人财产申报、个人道德诚信等在内的信息系统,建立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促进社会信息体系建设。(4)完善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系统。依托济南市政府网、济南廉政网等,设立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网页,网上发布民主评议信息、工作动态,进行问卷调查,采集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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