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环办发〔2007〕38号)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环保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环境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
全,营造我市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07)196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安全防范,增加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高度重视本地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进行处理,主动地把不稳定苗头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本地区环保稳定工作,防止矛盾纠纷上交和推向社会,确保“两节”环境安全。
二、加大热点问题的排查力度,预防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各单位节前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特别要加强对化工园区等污染物排放集中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的检查,加大化工、造纸、电镀、冶炼、水泥、印染、矿山等重污染行业环境监管,杜绝偷排、漏排和事故性排放。对生产、使用、经营、贮存、运输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固体废弃物及有毒有害产品的单位加强监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整治。
三、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上报各类值班信息
各单位要健全信息网络,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息要及时上报,针对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掌握动态,增强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按照“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要求,对发生在本地区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立即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政府和市环保局,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到事情处理完毕。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而造成不良影响与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政务值班,确保政令畅通
“两节”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政务值班制度和重大紧急事项、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报告制度,及早做好值班安排,各级带班领导要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做到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离岗、空岗。值班室电话必须是专用电话,不得任意更改号码或停机。不能由保卫人员、收发室工作人员代替政务值班干部履行值班工作职责。对市环保局值班室书面或电话交办的事项,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处理结果。市环保局值班室将对各单位政务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