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即重点抓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废弃处置等环节,突发环境事件多发、易发区域,环境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同时组织对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督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区县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深入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市环保局今年将采取巡检、抽检、督查等方式对各区县进行督导,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年底目标考核,并强力推进行政执法,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四)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
各区县环保部门要加大今年环境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增强作好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查思想认识、机构设置、环境安全投入、工作安排等方面是否到位。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环境安全隐患。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
三、工作目标
通过现场查预案、查管理、查装备、查落实等方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预案演练,并落实其他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各区县环保部门要在2007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本辖区各行业领域环境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环境安全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重大环境安全风险源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环境应急监管水平。
四、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整治范围
各行业领域的全部可能次生环境污染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
1.石油天然气化工、冶炼、造纸、焦化、油气贮存库站等重点行业,环境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
2.集中饮用水源地、居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等环境敏感区域,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威胁的危险废物堆放场所;
3.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环境安全隐患集中的工业园区;
4.下游有居民居住,建设不符合要求,存在溃坝、泄漏隐患的尾矿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