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环发〔2008〕58号)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抗震救灾紧急会议精神和环保部《关于防范和应对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环保系统抗震救灾的各项工作,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切实提高对地震灾害可能产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认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行好环境监管职责,消除污染隐患,避免因环境污染问题影响灾后恢复的大局。
市环保局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筹指挥全市防范和应对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工作。曹光辉局长任指挥长,黄红副局长及唐幸群总队长任常务副指挥,其他局领导任副指挥,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防范和应对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隐患排查,强化环境监管
立即组织开展地震灾害可能产生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特别要突出抓好化工、固体废物、放辐射等高危行业和重大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隐患整治和事故防范工作,对存在严重环境隐患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治。
三、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迅速启动市级应急预案。监察总队、环科院(监测中心)、固废中心等单位要认真做好人员、物资、车辆、仪器等应急准备工作,24小时待命,一旦辖区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工作,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相应进入应急启动状态,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四、健全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信息畅通。市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手机要保持畅通。要及时收集环境污染信息,做好环境监测、预测、预警、信息报送工作。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的最新情况汇总后,每天上午7:30和每天下午14:30前上报市环保局政务值班室,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市环保局政务值班室每天上午8点和下午15点前,将最新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总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