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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在督查中要做到“四个一定”。一定要更加务实工作,督查工作一定要突出一个实字,务必防大隐患、防大事故,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扎扎实实推动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工作上要见到实效;一定要加强调查研究,通过督查进一步了解各生产企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更好的把握各行业、各系统的环境安全状况,进一步完善环境安全工作的思路,增添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一定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责任机制,把督查工作责任以及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跟踪整改责任落实到位。督促各区县要全面落实各项环境安全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环境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环境安全的长效机制。
  五、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环境应急指挥要尽快安排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正确引导新闻舆论,稳定公众情绪,防止歪曲事实、恶意炒作,克服或及时消除可能引发的不良影响。各区县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论分析工作,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为积极稳妥地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区县环保部门要与当地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加强沟通,统一思想,协调配合,及时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布和报道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六、建立突发环境事件档案工作应急机制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中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工作。一是要制定各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档案工作预案,事先拟定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预案,做到有备有案,遇事不乱。二是要建立环境应急档案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同时,部署和展开档案工作,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处置进程和档案工作情况。应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每一位参加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工作的同志负责的精神,把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期间的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七、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要坚决克服环境安全工作的厌倦情绪、麻痹思想、疲劳状态,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应急值守,要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收集环境污染信息,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有关信息,做好环境监测、预测、预警、信息报送工作。对迟报、漏报和瞒报,造成重大损失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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