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廉洁自律和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等纪律规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纪委、监察局,各市级部门纪委,市纪委各派驻(派出)纪检组(纪工委、纪委),市监察局各派驻监察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二届十次全委会精神,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进一步推进党风政风建设,现就切实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廉洁自律和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等纪律规定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大宣教工作格局的优势,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制作廉政公益广告等各种载体,加强对节日期间这一重点时段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突出抓好党规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典型示范、警示教育,筑牢各级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和廉洁过节、和谐过节的社会氛围。
二、严格执行 “五个不许”等廉洁自律和禁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五个不许”规定: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赌博,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或参与赌博的,将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财经管理,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要减少、简化茶话会、联欢会等总结表彰庆祝活动,严禁以拜年等名义搞相互走访、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巧立名目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乱摊派乱收费。强化公务车辆监管,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要严格遵守中央和我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三个一律不准”: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一律不准提高现有津贴、补贴、奖金的标准和水平,一律不准以现金或其他任何形式发放新的福利。凡违反“三个一律不准”规定的,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