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金投入
(一)投入原则
政府主导,规划先行,以“两区”和新农村推进村为重点,规范标准,地方为主,合力推进。
在“两区”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以省财政、省体育彩票公益金为引导,不在“两区”的以国家和省体育彩票公益金为引导,以市、县、乡镇各级政府整合资金为主。
(二)投入计划
2008年总体任务是:两区的464个行政村体育场地,“两区”所在村每个场地,省财政投入5000元场地建设补助资金,省体育彩票公益金捐赠5000元的一副篮球架。
今年集中建设的资助方式为,集两村配置1副篮球架、2张乒乓球台,集三村配置1副篮球架、1套1万元路径,集四村配置1副一篮球架、2张乒乓球台、1套1万元路径,集五村配置1副篮球架、2张乒乓球台、1套1.5万元路径,集六村配置1副篮球架、2张乒乓球台、2套1万元路径,同时补助相应集中场地数量的建设资金。
“两区”外的其他行政村,按照中央资助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资助标准实施。乡镇体育文化广场择优奖励农村型健身路径。
四、实施细则
(一)实施对象需具备条件
1、村里无体育设施;
2、规划并确定了体育场地建设用地;
3、村对建设体育场地有积极性,村民自觉投工投劳,自筹解决配套资金。
4、村体育活动形成良好习惯。
(二)选址要求
1、体育设施建设应与村文化活动中心、卫生所、村小学、村民居住区以及村容村貌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综合利用;
2、体育健身场地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3、体育场地应建在便于农民和青少年学生使用,便于管理,又不扰民的场所。尽可能建在学校附近,一般不要建在学校内;
4、“两区”必须以最少20个场地为一片连片建设;
5、每个县都要建设自己的重要示范工程,市政府从中择优召开全市现场会。
(三)实施步骤
各县区政府及体育部门:
1、2008年3月30日前,市根据“两区”体育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分解任务,按照实际情况下达任务。各县根据任务分配数,尽快确定建设场地乡镇、村,务于4月底前上报建设名单。
2、2008年4月5日前,省体育局与省财政厅统筹、核定各市任务量,并将全部建设补助资金拨付各市财政局。市体育局会同市财政局按工程验收进度划拨受赠单位。
3、2008年6-8月间,场地建设。市、县体育部门指导场地建设。7月底前,市政府择时与各县签订2008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任务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