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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失效]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3.加强机构职能,形成合力。加强劳动保障部门内部有关机构的法制宣传教育职能,统一安排,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加强与劳动保障系统外有关组织机构的联系,发挥其在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4.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不同行业、对象的特点,确定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用人单位、城乡劳动者与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等不同普法对象,在普法的要求、内容、方式上作出有针对性的安排。
  5.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五五”普法期间,要以劳动保障部门中承担行政职能的工作人员(尤其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农民工、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以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和与劳动保障工作有关法律规定为重点内容,通过多种普法方式,全面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根据我市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增强工作实效性。把握全社会对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普法形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劳动保障普法活动,务必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理论,增强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相关法律法规。要着力加强对规范、约束政府行政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保障公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要深入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等重要法律,认真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正确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劳动保障事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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