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3.加强机构职能,形成合力。加强劳动保障部门内部有关机构的法制宣传教育职能,统一安排,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加强与劳动保障系统外有关组织机构的联系,发挥其在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4.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不同行业、对象的特点,确定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用人单位、城乡劳动者与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等不同普法对象,在普法的要求、内容、方式上作出有针对性的安排。
5.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五五”普法期间,要以劳动保障部门中承担行政职能的工作人员(尤其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农民工、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以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和与劳动保障工作有关法律规定为重点内容,通过多种普法方式,全面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根据我市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增强工作实效性。把握全社会对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普法形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劳动保障普法活动,务必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进一步学习宣传
宪法,牢固树立
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理论,增强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相关法律法规。要着力加强对规范、约束政府行政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保障公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要深入学习贯彻《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许可法》、《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
立法法》等重要法律,认真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正确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劳动保障事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