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步骤:
1.11月10日前,全区各三级医院单独设置医院预约诊疗服务窗口,按要求配备专用计算机,开通网络;预约诊疗服务窗口配备专门人员负责预约诊疗服务相关数据的录入和预约患者的取号、换号、退号以及相关统计工作;
2.11月15日前,内蒙古移动公司与各三级医院签署协议;
3.11月18日前,全区各三级医院向内蒙古移动公司提供本院科室设置、临床医师名单、门诊出诊计划以及由物价部门核定的各种挂号费用等相关数据;
4.11月23日前,内蒙古移动公司向各医院分配系统使用权限,包括医院系统管理员登陆系统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
5.11月25日前,由内蒙古移动公司完成对各医院系统操作人员的相关技术培训;
6.11月30日前,各医院登陆预约诊疗服务系统,核对数据库医院、医师、出诊计划等相关信息,保证数据库信息与本院HIS系统数据同步。正式启动预约诊疗服务工作。
第二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
主要任务是完善三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达到流程科学、操作简便、运行有效的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医院自行开展以现场预约、社区转诊预约、电话预约等多种方式为补充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切实提高预约挂号点门诊挂号特别是专家号的比例,全面推行三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
第三阶段:2010年5月31日前。
主要任务是启动二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指导各地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盟市卫生局按照《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辖区内二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并组织辖区内二级医院开展以同一技术平台支持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预约诊疗服务工作,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流程科学合理并行之有效。鼓励各地依托内蒙古移动公司12580健康导航技术平台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2010年5月31日前,全区所有二级医院都要启动预约诊疗服务工作。
五、具体要求
1.全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要积极开展预约挂号工作,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预约挂号运行方式,切实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要确定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预约挂号工作,并通过多种形式(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短信等)及时、准确地公示各种门诊挂号信息,方便患者查询。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业务水平。对门诊各科室和辅助科室之间的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