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确保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主办:市人事局;协办: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
按照形成财源经济、环保经济、节能经济、特色经济以及循环经济的思路,通过存量调整、增量优化、政策引导、合理布局,加快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临港工业、先进制造业和综合旅游业为支撑,包括港口现代物流业在内的服务业全面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
依据现有条件、所面临的新的重大机遇与发展优势,综合考虑临海产业区、综合改革试验区规划,搞好钢铁精品基地、重化工基地及其产业链项目规划和布局规划,统筹谋划和合理布局高新技术产业、临港工业、先进制造业、综合旅游业、物流业及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医疗等各项社会事业项目以及农村各产业的发展,使三次产业更加协调,主导和优势产业更加突出,特色产业更加鲜明。把产业发展规划与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港口、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发展结合起来,与打造滨海名城结合起来,协调推进,配套实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政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继续组织实施百项重点工业项目,突出抓好日照钢铁精品基地资源重组、土地征用、村庄搬迁以及生活办公服务区建设等配套服务工作,为项目尽快开工创造有利条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
加快推进亚太森博二期、威亚发动机二期、日广水泥和黄海粮油二期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围绕主导优势产业谋划协作配套产业发展,拉长产业链,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招商局)
修订完善鼓励县域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各区县立足港口优势和地方资源优势大力引进临港工业配套型、产业协作型、农产品加工带动型、财税增收型项目,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管委)
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和科技孵化器等载体建设,深入推进与北京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等知名院校的产学研合作以及与中国建材集团等“中字号”大企业的合作,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海洋高新技术等领域组织实施10个高新技术重大专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加快推进室内滑雪溜冰大型综合游乐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力度,制定和完善引进人才特别是人才带项目的激励政策,努力形成人才聚集效应。(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坚持从源头抓起,控制“两高”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认真落实青岛日照合作峰会暨经贸洽谈会取得的成果,全面推进两市在发展规划、市场体系、产业发展、对外开放、创新体系、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文化建设、社会管理九个方面的“一体化”进程。联合成立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机构,尽快启动规划制定、政策研究等工作。加快对接青岛现代产业体系战略布局,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汽车机车船舶、石油化工、海洋科技、软件开发、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集群,不断深化两市产业和企业间的合作。联手推进黄岛至日照铁路建设,积极争取建设青岛至日照城际铁路,打造“一小时经济圈”,营造“同城效应”。(责任单位:市接轨办)
以鲁南临海产业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在对外开放、企业改革、土地管理、城乡统筹、公共服务、循环经济、资源节约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为面上的改革积累经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按照“双城一区、轴向拓展、陆海一体、东西联动”的要求,完善临海产业园区、涛雒巨峰组团、两城河山组团及北部旅游度假区组团规划,着手编制市区公共艺术规划、南部海岸带控制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旅游局、市文化局、东港区政府、岚山区政府)
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认真做好燃油税费改革相关配套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路局)
积极稳妥地搞好政府机构改革。(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综合评价和责任追究体系,继续推动城市公用设施等国有资产的资本化运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把大学生就业放在突出位置,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农村和中小企业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整合相关资源,积极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
进一步完善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责任单位:市应急办)
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注重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积极促进教育公平,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教学仪器更新、“两热一暖一改”和办学条件标准化工程,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主办:市教育局;协办:市财政局)
建立低保补助标准与物价变动相联系的动态调整机制,农村低保标准由900元提高到1000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30元左右。(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和廉租房制度,配建廉租房300套,实现三条住房保障线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岚山区政府、莒县政府、五莲县政府)
精心组织实施2009年度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各相关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新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府工作全面提速的意见》,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职追究等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杜绝“生、冷、硬、横、顶、拖”等衙门作风,坚决遏制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责任单位:政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环节,规范流程,集中办理,缩短时限。年内建成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市级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和实时在线监察。切实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对执行公务情况实行明察暗访,组织企业对部门服务情况进行评价,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和奖惩措施。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拓展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信访局)
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责任单位:政府各级各部门)
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案件评查制、错案追究制、评议考核制和行政赔偿制,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持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等制度,建立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和廉政建设“一肩挑”,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切实把好自身廉洁关、分管部门干部队伍的防腐关、家人与身边工作人员的清廉关,老老实实做人,扎扎实实做事,虚心接受监督。(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年内车辆费、会议费、接待费、出国费等支出一律实行零增长。(责任单位:政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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