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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第一阶段为学科基础培训,时间为本科毕业生三年,专科毕业生四年。培训对象参加本学科及相关科室的医疗工作,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严格的临床工作训练,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基本诊断、治疗技术以及相关的专业技能。同时,学习有关的医学理论和专业外语、计算机应用等,巩固和提高专业理论知识,成为能独立从事本学科工作的住院医师。

  第二阶段为专业定向培训,时间为本科毕业生二年,专科毕业三年。在第一阶段培训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培训,进一步学习和掌握本学科临床工作的各种技能,继续学习有关专业理论,使培训对象全而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临床医疗工作的能力,能担负住院总医师工作,达到中医主治医师水平。

  第七条 往届本、专科毕业生及其它中医住院医师,按其取得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年份及现有知识和能力,比照相应本、专科毕业生的要求确定培训年限。

第三章 考核内容和办法

  第八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核项目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临床实践时间、专业技能、医学理论、专业外语、医古文和计算机应用等。

  第九条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学分制,每年100学分,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5年培训,最低通过学分为500学分。大学专科毕业生经过7年培训,最低通过学分为700学分。

  第十条 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

  按优、良、中、差四级进行评定。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

  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事业心,服务规范。

  3.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分配。

  4.遵守医德规范,廉洁行医,不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5.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互助、虚心好学、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临床实践

  每年最低通过学分为70学分。

  1.临床工作时间:每年15学分。

  中医住院医师在参加规范化培训期间必须保证足够的出勤时间,除国家规定假日及脱产学习外,每年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者可取得15学分,病、事假超过15天者,当年不能取得学分,培训时间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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